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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匾在城市中扮演著多重角色,既是商業宣傳的重要工具,也承載著文化和歷史內涵,在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形象、促進經濟發展、文化傳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為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備案審查登記,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提高城市治理能力。12月19日,區數據和審批局聯合區城管局對全區廣告公司進行廣告牌匾業務培訓。

培訓會上,區數據和審批局對《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門頭牌匾管理暫行辦法》《閻良區廣告牌匾設置導則》等廣告牌匾設置通用規定、禁止設置情形、設置重點注意事項等方面進行了解讀,通過PPT實景展示圖例的方式,重點對廣告牌匾從設置位置、材料選擇、安全性能、底板顏色、字體樣式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講解。并為廣告公司發放告知書,就廣告牌匾設計制作施工做了具體要求。并就在全市率先推行的牌匾標識全程電子化審查登記進行了介紹,群眾無需到實體大廳,線上即可全流程申辦。區城管局對《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中廣告牌匾違法違規處罰情況進行了貫宣解讀,并明確后續對違法違規設置的廣告牌匾將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下一步,區數據和審批局與區城管局將持續建立審管聯動機制,持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規范城市廣告牌匾設置,促進閻良市容市貌再上新臺階。
致全區廣告公司告知書
全區各廣告公司:
為著力整治閻良區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置不規范問題,進一步提升閻良區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整體水平,建立健全長效的廣告牌匾管理機制,現將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所有廣告公司務必嚴格按照審批部門通過的牌匾標識備案表上牌匾的位置、尺寸、樣式嚴格制作安裝;嚴禁擅自改變牌匾位置、尺寸、顏色、字體樣式大小等內容;
二、嚴禁所有廣告公司對未辦手續的牌匾標識及戶外廣告進行制作安裝;
三、廣告公司在受理未辦手續的商戶制作門頭牌匾時,可引導并協助商戶進行牌匾手續辦理。在引導群眾設計門頭牌匾效果圖時,務必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設計,并著重注意以下幾點:
(一)門頭牌匾底板顏色從推薦色板上選擇,原則上不能選擇大紅大綠黑底等顏色;
(二)牌匾高度不能高于1.5米;牌匾字體高度不能超過牌匾高度的二分之一,字體長度不能超過牌匾整體長度的三分之二;牌匾上不能出現經營范圍、電話號碼等內容,牌匾下方不能出現LED屏;
(三)全區統一改造后的牌匾整體框架不能改變(目前主要是人民路、前進路、公園北街等路段),包括牌匾四周邊框、底板燈管等均不能改變,只能在現有底板上改變牌匾底色和內容;
(四)門頭牌匾原圖和實景圖均需A4彩色紙打印,并出現左右相鄰商戶牌匾;效果圖里要標注字體大小、牌匾長和高;
(五)門頭牌匾懸掛他人注冊商標和logo的,必須提供商標注冊證、商標使用授權書及商標持有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
四、廣告公司在進行戶外廣告制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本區行政區域內嚴禁設置屋頂廣告、高立柱廣告;立交橋、高架道路等橋上和車行遂道內原則上不應設置戶外廣告;不應利用除公共交通候車亭、路燈燈桿、地下通道以外的公共設施設置戶外廣告;戶外廣告設置不應侵占、損毀綠地;沿街毗鄰建筑物之間的空間不應設置戶外廣告;戶外廣告不應對建筑物窗戶及陽臺造成遮擋;鐵路沿線嚴禁設置戶外廣告;高速公路沿線嚴禁設置戶外廣告;戶外廣告不應遮擋建筑開窗、出入口等;道路上空設置的戶外廣告不應妨礙行人、車輛通行安全;寬度小于 7.5 米的人行道或面積小于500 平方米的廣場(空地),不應設置底座式戶外廣告;嚴禁在非公共交通車輛上設置經營性車身廣告。
閻良是我家,維護城市形象人人有責。望大家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為共同創建美好城市形象增磚添瓦。
西安市閻良區數據和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