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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良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雙減”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工作成效顯著。但還有部分培訓機構和個人通過一些隱形變異培訓的方式,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科類培訓,為鞏固我區“雙減”成效,規范校外培訓管理,閻良區教育局持續嚴厲打擊培訓機構或個人散布虛假信息,宣傳、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科類培訓,在職教師違規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轄區內托管機構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一對一”“一對多”學科類培訓;嚴查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違法違規隱形變異培訓。
現將近期查處6家違法違規學科類培訓機構通報如下:
案例一
宋某,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小郭新村28棟,利用“童彩托輔中心”組織開展小學學科類培訓。
2024年9月12日,閻良區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這一情況,檢查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后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案例二
王某,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華宇理想國8號樓1單元102室,利用“王老師托管”違規開展小學學科類補課。
2024年10月24日,閻良區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這一情況,檢查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補課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后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案例三
丁某,以個人名義在前進東路東航花園對面的汽車城內,利用非學科培訓機構“最美中國字”違規組織開展對3-6周歲兒童拼音教學培訓。
2024年10月26日,閻良區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這一情況,檢查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要求退還所收費用3120元,約談機構負責人,后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案例四
張某,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潤天馨園小區18號樓3層,違規組織開展小學學科類培訓。
2024年11月1日,閻良區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這一情況,檢查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后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案例五
郭某,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鳳凰北路交通小區4單元4樓西戶,違規組織開展初中學科類補課。
2024年11月23日,閻良區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這一情況,檢查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要求退還所收費用3640元,約談機構負責人,后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案例六
王某,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麗登印象城小區6號樓三單元一室,違規組織開展小學英語學科類補課。
2024年12月21日,閻良區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這一情況,檢查人員現場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要求退還所收費用2240元,后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西安市閻良區教育局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