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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024-004983 | 發布日期 | 2024-08-13 16:30 | 來 源 | 閻良區市場監管局 |
| 內容概述 |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7類食品30批次樣品,其中合格26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產品為部分水果店銷售的桑椹、楊梅,存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糖精鈉不得使用卻被檢出的情況。該局正按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 | ||||
近期,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酒類、糕點、肉制品、食用農產品及糧食加工品7類食品3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驗和判定依據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和產品明示標準,具體情況通告如下(詳見附件2、3):
一、總體情況
食用農產品12批次,不合格4批次;糧食加工品1批次、餐飲食品1批次、酒類5批次、糕點6批次、炒貨食品堅果制品2批次及肉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1.西安市閻良區農興批發市場東門西安市閻良區小軒水果店銷售的桑椹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檢出值為0.0641g/kg 、糖精鈉(以糖精計)的檢出值為0.018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2.西安市閻良區新華路街道辦公園路中段三處北院西安市閻良區鑫凱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檢出值為0.0685g/kg 、糖精鈉(以糖精計)的檢出值為0.020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3.西安市閻良區新華路街道辦公園路藍波灣步行街01幢10101室西安市閻良區董凱水果超市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檢出值為0.064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4.西安市閻良區新華路街道辦公園路藍波灣步行街01幢10101室西安市閻良區董凱水果超市銷售的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檢出值為0.0499g/kg 、糖精鈉(以糖精計)的檢出值為0.033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相關情況于調查整改結束后向社會公布。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主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 閻良區數據和行政審批服務局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