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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025-002809 | 發布日期 | 2025-04-18 11:44 | 來 源 | 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內容概述 |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3家食品經營單位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包括西安欣橙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小臺芒、華潤萬家商業科技(陜西)有限公司西安閻良分公司銷售的螺絲椒、西安市閻良區潘家音樂烤吧使用的大蔥,均因農藥殘留超標不合格,但三家單位均因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免予行政處罰。 | ||||
現將涉及我區3家食品經營單位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西安欣橙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小臺芒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不合格項目:吡唑醚菌酯購進日期:2025年1月15日
(二)處置情況
該單位銷售的小臺芒,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該單位已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且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該單位免予行政處罰。
二、華潤萬家商業科技(陜西)有限公司西安閻良分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螺絲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不合格項目:噻蟲胺購進日期:2025年1月15日
(二)處置情況
該單位銷售的螺絲椒,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鑒于該單位在購進涉案批次螺絲椒時查驗并留存了供貨方的營業執照、購進票據和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單,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該單位免予行政處罰。
三、西安市閻良區潘家音樂烤吧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大蔥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不合格項目:噻蟲嗪購進日期:2025年1月8日
(二)處置情況
該單位銷售的大蔥,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鑒于該單位采購涉案批次大蔥時查驗留存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購進票據、快速抽檢結果公示單等材料,履行了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該單位免予行政處罰。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6日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主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 閻良區數據和行政審批服務局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