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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全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的解讀說明
2021年1月13日,區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全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閻政辦發〔2021)1號)。現就該文件解讀說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制定征地補償標準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基礎性工作;是破解保障建設項目用地與保護群眾土地合法權益、逐步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等問題的重點和難點。隨著我區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迅速發展,土地征收在所難 免,適時調整征地補償標準,對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 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精神,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出臺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 三次修正)、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53號)、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陜西省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實施和技術指導兩個方案的通知》(陜自然資發〔 2020〕19號)和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資源發〔 2020〕5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三、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針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以破解保障建設項目用地和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重點,以逐步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分配比例為目標,依據實際征地補償水平、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因素,重新測算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 準,凸顯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現勢性、指導性,建立科學、合理的征地補償標準體系,為規范征地行為和保障農民公平享受土地增值收益提供支撐。
四、主要內容
(一)對原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區域重新制定征地區片綜合 地價
本次工作我區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新要求(基準點更新為2020 年1月1日),以耕地為基礎,綜合考慮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 系、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研判征地案例的合理性, 釆用農用地收益價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較測算法等方法,對我區原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主城區周邊區域和武屯、關山區域重新制定了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二)對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重新測算調整
通過分析、研判原劃分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合理性,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新要求(基準點更新為2020年1月1日),以耕地為基礎,對已制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鳳凰路南片、新華路片和鳳凰路北片,采用農用地收益價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較測算法等方法重新測算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三)合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
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后,按照征地補償費用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的原則,參照近幾年實際支付的征地補償費用在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之間的分配比例,合理確定區片綜合地價中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比例。
五、執行標準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2.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 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 過);
3. 原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國 土資發〔2010〕96 號);
4.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53號);
5.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及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辦發〔2018〕60號);
6. 陜西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實施和技術指導兩個方案的通知》(陜自然資發〔 2020〕19 號);
7. 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制定征收農用 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資源發〔 2020〕50號);
8.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區征地統一年 產值標準及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閻政辦發〔2018〕68號)。
六、 惠民利民舉措
國家已建立征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至少每三年根據補 償標準制定時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等對補償標準進 行適時調整,保障失地農民現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建設用地項目在新征地補償標準公布后辦理土地報批手續 的,按照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建設用地項目在新征地補償標準公布前已完成土地報批手 續而未實施征地的,在征地補償時考慮新標準公布時間,適當提 高補償標準,縮小與新標準的差距,做到平穩過渡。
七、新舊政策差異
1 .立足民生,以人為本。維護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 問題導向,突出重點。以制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代替原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尋求一條破解保障建設項目用地與保護群眾土地合法權益的路徑,逐步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
3. 統一思想,統籌部署。強化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分工明確的工作機制。
八、 執行有效期
自2020年12月31日起執行。
九、 解讀機構
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閻良分局
十、解讀機構聯系方式
029-86868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