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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西安市閻良區( 航空基地 )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通知
一、解讀人
聯系人:李偉
電話:029-86863386
二、政策背景
陜西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陜西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西安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提出了要求。為確保我區動物防疫工作有序推進,健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機制。
三、出臺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三類動物疫病防治規范》《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陜西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稿)》《西安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閻良區動物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情況。
四、目標任務
健全我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凈化、消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嚴格控制和降低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我區養殖業和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維護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
五、主要內容
《預案》共9章,分別是總則、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動物疫情報告和確認、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重大動物疫情預警、善后處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保障、各類具體工作預案的制定、附則。
(一)總則
明確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1.明確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動物疫情,以及發生在本區行政區域外且有可能影響本區的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
2.明確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凈化、消滅相結合的防控措施,認真落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指導方針,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對閻良區(航空基地)動物疫情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進行了明確,強化部門間協同運轉。
1.明確應急指揮機構。閻良區人民政府成立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重大決策部署,決定要采取的措施。區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分管局長擔任。
2.規定各成員單位職責。根據最新“三定”方案,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動物疫情突發事件應急職責。
3.設立現場指揮機構。包括綜合協調組、現場處置組、流調排查組、輿情引導組、后勤保障組、安維穩安保組。
(三)動物疫情報告和確認
包括動物疫情報告、動物疫情確認、前期處置措施、緊急流行病學調查、緊急監測、風險評估。
1.明確動物疫情報告。明確了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報告形式、報告時限和程序、報告內容。
2.明確動物疫情確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按照“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確診疫情”的程序認定和報告。
3.明確前期處置措施。發現可疑動物疫情后,區農業農村局、區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按照相關程序和規定,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控制、消毒、追蹤等必要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4.規定緊急流行病學調查。包括發病情況調查、追蹤調查、溯源調查。
5.規定緊急監測。發生疫情的街道及毗鄰街道,立即對所有相關養殖場(戶)開展緊急監測排查,對重點區域、關鍵環節和異常死亡的易感動物加大監測力度,及時發現疫情隱患;加大對動物交易場所、屠宰場所的巡查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監測。
6.規定風險評估。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分析疫情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等。疫情涉及人畜共患傳染病或者野生動物疫病時,應當會同區衛生健康局、資源規劃閻良分局等部門開展風險評估。根據動物疫情風險等級,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并實施和調整動物疫病防控措施。
(四)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
包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響應、毗鄰區縣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響應級別調整。
1.明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流行特點、發展態勢、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2.明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響應。發生動物疫情時,我區各街辦、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
3.明確毗鄰區縣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根據毗鄰區縣發生動物疫情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行政區域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以及按照市政府或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防范疫情傳入。
4.規定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要確保參與疫情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針對不同的重大動物疫病,特別是發生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時,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做好疫情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
5.規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條件。
6.明確響應級別調整。根據疫情形勢和防控實際,組織對疫情形勢進行評估分析,及時提出調整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原啟動響應機制的人民政府或突發重大疫情應急指揮機構調整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五)重大動物疫情預警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響應分級,發出疫情預測預警,疫情的預警對應劃分為四級,分別為特別嚴重(一級)、嚴重(二級)、較大(三級)和一般(四級)四個級別,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省、市、區縣人民政府接到動物疫情預警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六)善后處理
包括后期評估、監督檢查、表彰獎勵、責任追究、災害補償、撫恤和補助、恢復生產。
1.規定評估內容。疫情基本情況、疫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及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原因分析、結論;疫情處理經過、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應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以及針對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等,提出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2.善后處置有關內容。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對參加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違法違規的追究責任。對在預防、控制和撲滅重大動物疫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的動物及動物產品,按程序進行補償。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補助撫恤。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恢復畜牧業生產。
(七)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保障
包括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培訓和演練、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通信與信息保障。
主要明確各應急保障的牽頭單位,夯實責任,將各項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八)各類具體工作預案的制定
區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方案,報區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九)附則
包括預案解釋和預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