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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實施對策
商貿規劃的實施是一項涉及經濟與社會發展各個方面的系統工程,是市場體系建設和城市功能規劃的重要環節,因此,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一、加大商貿規劃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商貿流通在發展市場經濟中的先導作用以及商業網點發展規劃對市場體系建設和城市功能規劃的極端重要性的宣傳,在全區上下形成共識,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提高落實規劃的主動性、自覺性。充分發揮規劃對全區商貿流通發展的引導和促進作用,使我區商業網點和商貿流通業得到協調、有序、健康、快速發展。
二、強化商貿規劃管理。建立市場準入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商貿規劃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區政府主管領導是聯席會議的牽頭人,經貿局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召開。聯席小組成員單位有經貿、發改、工商、質監、市容、消防、稅務、建設、規劃、土地等部門。為避免重復建設,造成社會資源和土地資源的浪費,城區新建(改擴)1500平方米以上4000平方米以下(含1500m2)建筑面積或總投資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商業網點(含服務、娛樂業網點等),實行市場準入制,由聯席會議研究審批。對建筑面積在4000 m2以上或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大型商業網點(包括大型娛樂設施、賓館及餐館業等網點)實行聽證制度,并報區政府審批同意后實施。對城區主要街道及核心商業區的大型商業網點,實行宏觀控制。核心商業區未經批準,不得開辦非商業性企業。
三、大力提升商業網點設施的檔次,樹立良好的城市形象。逐步改造城區主要街道商業門面,使之適應現代城市商業發展需要,嚴禁在主要街道設置車輛維修、洗車場、廢品場、木材、鋼材、水泥等門店,對違規批準在主要街道設置上述網點的單位或部門按照誰批準、誰糾正的原則,由商貿部門責令限期處理。逾期不與整改的,應堅決予以取締。嚴禁占道經營、以路為市,新建的商業網點要充分考慮配套設施建設,對現有集貿市場實行改造提質,并逐步向生鮮超市發展。
四、對重要項目建設給予政策傾斜 。對商貿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實行政策性傾斜。改善交通和環境條件,構筑平臺,實行優惠政策,并組織統一招標,吸引國內外知名商業開發商和零售商業集團投標。
五、多方籌措商業網點建設資金。積極爭取省市及有關方面對商貿重點項目的支持。同時,在投融資方面,通過多種渠道和多種方式開辟資金來源。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大力引進外資,積極籌集民間資金,以項目引資。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采取出資、出場地、出設施等多種方式,參與商貿流通設施建設。
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一是著力改善投資環境,提升全區對外開放新形象和為外來投資者服務質量;二是加快制度建設,探索招商引資新思路,創新工作機制;三是加強對外交流合作,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四是加強外來投資項目服務力度,確保投資項目順利實施;五是充分利用激勵機制,鼓勵企業發展,對有突出貢獻的商貿企業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