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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閻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商品住宅違規交房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機關各科室、局屬相關單位、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整治規范商品住宅竣工交付行為,決定于2020年5月—12月,在全區組織開展商品住宅竣工交付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西安市閻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6日
商品住宅違規交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整治規范商品住宅竣工交付行為,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我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建筑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近期部分開發企業存在違規交房行為,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為嚴厲打擊未經竣工驗收合格,擅自交付等不符合交房條件的商品住宅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監管機制,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二、整治重點
不滿足交付條件,擅自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
(一)建設工程未竣工驗收合格;
(二)未完成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交付時未向業主提供《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
(三)生活用水未納入公共供水管網,供水到戶;
(四)用電未納入供電網絡,使用臨時施工用電;
(五)雨水、污水排放未納入雨水、污水排放系統;
(六)在城市管道燃氣、集中供熱主管網覆蓋的區域,未完成住宅室內、室外燃氣、供熱管道的敷設且與相應管網連接,并安裝燃氣分戶計量裝置和熱計量裝置;
(七)電話通信線、有線電視線和寬帶數據傳輸信息端口未敷設到戶,安全監控裝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設施設備、信報箱等未按規劃設計要求配置到位;
(八)住宅區道路未與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直接相連;
(九)未按照規劃要求完成住宅區的車庫(位)、公共服務設施、公用消防設施的建設,具備必要的綠化用地和設施;
(十)分期建設的住宅區,其相關配套設施未滿足交付使用部分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
(十一)建設單位對首期維修資金交存至維修資金專戶的業主交付商品住宅,代收維修資金;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為2020年5月至12月底,分三個階段分步實施:
(一)宣傳動員、自查自糾階段(5月6日—6月底)。組織召開全區商品住宅違規交房專項整治動員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充分運用媒體廣泛宣傳商品住宅竣工交付有關政策,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工作氛圍;要求各開發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對商品住宅竣工交付行為自查自糾,上報自查整改報告。
(二)開展檢查、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月底)。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排查、檢查已竣工交付或正在竣工交付的商品住宅項目,對發現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及時通報市場監管等部門,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12月底前)。在集中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各科室、相關單位認真總結商品住宅竣工交付管理機制、體制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學習借鑒其他城市經驗和做法,強化管理措施,完善監管制度,全力維護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科室職責
(一)村鎮科負責組織聯合檢查,并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收集群眾反應有關違規交房問題線索,組織召開研判分析會,對不符合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案件移交城建監察隊,對問題項目暫停其網簽銷售,匯總檢查結果記入省級誠信平臺。
(二)物業科負責對物業公司承接未經竣工驗收小區的情況進行檢查,明確小區安全負責人,小區內配套設施是否到位,要求物業公司做好承接物業查驗工作,將問題小區梳理同一研判。
(三)房產管理所負責房屋大修基金繳納情況統計,配合村鎮科對檢查出問題的項目停止辦理合同備案。
(四)建管服務中心負責對已經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項目加快組織驗收。
(五)城建監察隊負責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統籌領導。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局村鎮科牽頭,物業科、房地產管理所、建管服務中心、城建監察隊、組成專班,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強化部門聯動。對本轄區范圍內的商品住宅項目進行檢查整治。在整治工作中發現非本部門管理權限的問題及需要市局各處室配合支持的事項,及時對接市局各處室,確保整治依規依法開展。
(三)做好后勤保障。綜合科要從人員、經費、車輛等方面全力保障,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各科室、相關單位要把嚴厲打擊違規交房行為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明確責任和人員,加強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排查整治,切實維護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加大懲戒力度。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交房行為,將嚴肅查處,納入企業誠信檔案,記入“黑名單”,暫停網簽銷售,典型案例報送市住建局進行公開曝光。對群眾屢次投訴的,要重點調查處理,從重處罰。
(三)強化長效機制建設。要堅持整頓規范與制度建設并重、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督并重、加強管理與改善服務并重、投訴受理與主動監管并重,健全完善商品住宅竣工交付工作長效管理機制,杜絕違規交房導致的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屢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