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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610114013443185P/2020-004849 | 發布日期 | 2020-06-01 14:50 | 來 源 | 閻良區住建局 |
| 內容概述 | 西安市閻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是提高保障性住房資源配置的有效措施,是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務的重要途徑。為了貫徹落實好《關于做好閻良區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閻政辦發〔2019〕13號)文件精神,做好我區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區商品住房項目按照不低于宗地住宅建筑面積15%的比例,實物配建公租房,其中,5%無償移交政府; | ||||
西安市閻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是提高保障性住房資源配置的有效措施,是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務的重要途徑。為了貫徹落實好《關于做好閻良區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閻政辦發〔2019〕13號)文件精神,做好我區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區商品住房項目按照不低于宗地住宅建筑面積15%的比例,實物配建公租房,其中,5%無償移交政府;10%政府回購。具體以項目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二、配建公租房應與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同設計、同配套、同竣工、同交付,商品住房項目分期實施的,應在首期配建公租房,具體按照《西安市配建公租房戶型面積和戶內裝飾裝修設計指引》執行。
三、配建公租房產權歸區政府所有,區政府成立相關代持運營公司負責配建公租房的回購、接收和運營管理,成立之前由區建住局負責配建公租房的回購、接收和運營管理,具體由局住房保障科負責。
四、建設部門辦理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等手續前,須由局住房保障科先行審核配建項目建設方案,簽訂《西安市閻良區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租房建設回購合同》。對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租房建設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準建設方案,并不予簽訂《西安市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租房建設回購合同》。對配建公租房未達到《西安市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租房建設回購合同》約定建設標準、建設進度和移交時限,情節嚴重的,暫停開發企業土地招拍掛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列入西安市社會信用體系失信企業名單,取消開發企業土地招拍掛參與資格。
五、建設部門對未落實配建公租房任務的,不予辦理其商品住房項目的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
西安市閻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29日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主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 閻良區數據和行政審批服務局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