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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現將《閻良區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閻良區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為有效整合社會救助資源,建立健全對城鄉困難群眾的長效幫扶機制,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現就推進我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為主題,以“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宗旨,按照城鄉統籌、分類指導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歸口管理、部門協作、社會參與、責任明確”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使建設和諧閻良的成效真正體現到為群眾排憂解難上來,體現到實現和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上來。
(二)基本原則
一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是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社會救助內容多、覆蓋面廣。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必要的資金投入,扎實推進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建設。要動員全社會力量,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參與和支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二是制度配套、管理規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形成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與整個社會保障體系銜接比較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各有關部門要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和工作到位,確保各類救助對象都能及時得到相應的社會救助。
三是城鄉聯動、整體推進。按照統籌城鄉的目標,既考慮長遠的城鄉一體化,又根據目前城鄉不同的經濟條件和困難群眾急需解決的問題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在組織實施過程中,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又要堅持面向全社會,整體推進。
四是公平公開、規范運作。將救助的對象、條件、內容、標準、程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各項社會救助,確保社會救助工作規范運作、陽光運作。
(三)目標任務
在現有的以城鄉低保制度為基礎,以災民救助、城鄉醫療救助、五保供養、教育資助等制度相配套,政府救助與社會救助相結合,經常性救助與臨時性救助相結合的社會救助體系基礎上,確保到2009年底,在建立健全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上有新進展,在完善救助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有新突破,在強化救助政策和制度的配套銜接上有新舉措,確保社會救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一)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繼續完善城鎮家庭收入計算辦法,將符合低保條件的城鎮貧困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切實做到動態管理、應保盡保。關注物價上漲對低保家庭的影響,建立低保標準自然調整機制。加大分類施保工作力度,對低保家庭中的“三無人員”、老年人、殘疾人、單親家庭成員以及在高中和大學就讀的學生給予重點救助。進一步加強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規范申請、審批、復核程序,堅持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居民全部納入保障范圍。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提高農村保障標準。完善各級農村低保工作檔案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設,全面實行保障金社會化發放。開展城鄉低保工作規范管理、文明服務創建活動,到2008年底,所有鎮街達到創建標準。
(二)不斷提高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水平。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立涉災部門之間的高效聯動應急協作機制,增強應對突發性災害的應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損失。按照《預算法》規定足額列支自然災害救助預備費,并依據災情實際合理安排救災資金。增強資金使用透明度,縮短資金撥付周期,確保資金發揮最大救助作用。進一步規范災民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確保災害發生后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凈的水喝、有病能醫。強化抗災減災知識培訓宣傳,提高群眾性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加強救災工作裝備和應急救助隊伍建設,規范救災倉儲中心物資儲備制度,不斷提高自然災害應急救助綜合反應能力。
(三)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面推行城鄉醫療救助試點工作,堅持“救急、救難、公平、簡便”的原則,以健全制度、完善體系為方向,實現與新合醫保的互通互接;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公平性為目標,力求救助效益的最大化;以擴大資金規模為重點,不斷提高救助標準。規范管理,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充分發揮醫療救助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底線作用。
(四)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認真貫徹落實《西安市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合理確定五保供養標準,將符合條件的五保對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切實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加快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及農村敬老院建設,力爭到2010年底使我區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90%以上。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社會力量興辦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逐步形成政府舉辦與社會力量興辦相結合,多種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模式共同發展的格局。
(五)積極實施城鄉教育救助。繼續優先對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兩免一補”政策(即免雜費、免教科書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繼續優先對城鄉低保戶子女高中階段給予學費、生活費等方面資助。繼續對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子女通過普通考試計劃內錄取的本科生、大專生、高職生、中專生、技校生實行一次性入學補助。整合現有的教育資助資源,不斷完善城鄉困難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制度。
(六)加強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幫助低保邊緣群體、低收入群體解決特殊困難。工會組織要發揮困難職工援助中心的作用,幫助困難職工解決生產生活中的急難問題。要強化居民群眾的參與和監督,確保臨時救助工作標準公開、程序規范、結果透明。
(七)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民政、公安、市容、衛生、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配合,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區市容局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管理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區救助站站內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和返鄉工作,同時做好大街上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
(八) 進一步完善社會互助制度。規范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網絡,深入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月活動。要完善社會捐贈稅收減免等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各項救助工作,加快培育民間慈善組織和社會公益組織。要繼續擴大福利彩票發行,通過福利彩票、社會捐贈等多方籌集資金,拓寬救助資金來源渠道。要深入開展“定點幫扶”和“結對幫扶”等工作,組織志愿者為困難群眾提供各種“義工”服務,不斷拓寬社會互助的有效途徑。
(九)積極實施再就業救助。積極支持和鼓勵城鄉困難群眾就業,幫助貧困殘疾人就業,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對以吸收殘疾人就業為主的福利企業繼續給予政策上的扶持保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支持殘疾人個體就業,促進殘疾人就業崗位開發和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對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提供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幫助殘疾人實現就業。
(十)積極實施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為特殊困難群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救助途徑,建立制度化、規范化、覆蓋面廣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區法律援助中心要出臺便民利民措施,為外來務工人員、殘疾人及特殊困難家庭設立“綠色通道”。
(十一)積極實施住房救助。在農村繼續推行廣廈工程,加大投入,規范運行,力爭到2009年底幫助150余戶農村困難群眾解決住房問題。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確保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走在全市前列
做好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是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綜合性系統工程,必須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充分發揮職能,形成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整體合力。
(一) 進一步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鎮街、各部門要強化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把社會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加強領導,健全領導機制,落實領導責任。要成立政府領導掛帥、有關部門參加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協調機構,統一組織協調本地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實際困難。
(二)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發揮部門優勢,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社會救助的綜合管理和協調服務職能,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共同研究制定社會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實。財政部門要根據救助工作的實際需要和財力狀況,落實社會救助資金預算安排,加強對社會救助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安全運行。教育部門要制定和落實教育救助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就業援助工作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低保和醫療救助工作,加強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的銜接。衛生部門要制定完善對困難群眾實施醫療費用減免優惠服務的措施,加強對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監管,并做好農村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銜接工作。建設部門要制定廉租住房政策,緩解低收入群眾的住房困難。司法部門要制定法律援助的政策、措施,指導各級法律服務機構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發展改革、工商、農林、稅務、審計和監察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做好相關工作,區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方面的宣傳工作,營造有利于積極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輿論氛圍。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和組織的作用,合力推進社會救助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對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力度。增加社會救助資金和救助工作經費投入,保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實到位。要廣開渠道,多方籌資,不斷增強社會救助實力。
(四)進一步加快社會救助隊伍和信息化建設。要選拔一批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優良、甘于奉獻的干部充實到社會救助工作隊伍中,并加強政策、業務培訓和崗位培訓,提高社會救助工作隊伍素質。要緊緊依托基層社會救助綜合管理服務機構,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及時、準確、動態匯集城鄉各類困難群眾的基本信息,為做好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基本依據和技術保障。
(五)進一步強化社會救助工作監督檢查。要依法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健全社會監督檢查機制,實施有效的紀律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要完善社會救助公示制度,結合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布救助政策和資金的落實情況,確保社會救助工作健康發展。
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和完善相關的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