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西安市閻良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批轉給你們,請遵照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工作,確保我區第二次土地調查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西安市閻良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實施方案
(西安市國土資源局閻良分局)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陜政辦發〔2007〕34號)和《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市政發〔2007〕103號)的要求,全面查清我區的土地利用現狀,準確掌握全區土地利用數據,實現城鄉土地的數字化、信息化管理,切實搞好我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查清目前全區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并對調查成果實行信息化、網絡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實現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調查,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數據,對于科學制定土地政策,不斷加強和改善土地調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維護農民權益,進一步促進我區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和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意義十分重大。全區各有關部門必須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貫徹科學發展觀,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充分認識,深刻理解,廣泛宣傳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確保按時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任務。
二、調查范圍及任務
(一)調查范圍:
第二次土地調查的范圍是本區行政轄區(含城區、建制鎮)內的國有土地及集體土地。調查區總面積244.4平方公里。
(二)工作任務:
1、以最新的全區1:10000標準分幅正射影像圖為基礎,逐地塊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和面積,查清全區耕地、園地、林地、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產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類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
2、逐地塊調查全區城鄉各類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掌握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所用權的情況。
3、調查全區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對每一塊基本農田上圖、登記、造冊;
4、逐宗調查全區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權屬界址、權屬性質、使用權類型、用地面積、利用狀況、獲得方式等基本情況;
5、建立集影像、圖形、地類、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城鄉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6、建立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三、工作原則
(一)與原有資料相銜接的原則。要充分利用原土地現狀調查、變更調查和已完成的行政區域勘界資料。
(二)實用與創新的原則。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充分運用先進、實用的技術手段和方法,提高調查成果的質量和科技含量。強化調查成果應用,及時開發利用調查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提高調查成果的時效性。
(三)實事求是為土地規劃和決策服務的原則。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真實反映實施用途管制及調查實地的土地利用現狀,土地調查工作質量和進度等,必須符合國家制定的土地政策規定和編制規劃的需要,提供科學、現勢性強的基礎數據和圖件資料。
(四)土地調查與加強城鄉土地產權制度建設相結合的原則。土地調查成果除反映土地利用現狀外,要滿足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要求。
(五)土地調查與地籍信息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四、技術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程》(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1984);
(三)《城鎮地籍調查和規程》(國家土地管理局1993);
(四)《全國土地分類(試行)》(國土資源部2001);
(五)《全國土地分類(過渡期間適用)》(國土資源部2002);
(六)《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規程》(國土資源部2007);
(七)《集體土地所有權調查技術規定》(國土資源部2001);
(八)《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程的補充規定和說明》(國家土地管理局〔1987〕國土〔專〕字第2號);
(九)《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規程》(國土資源部TD/1010-1999);
(十)《2002年度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外業調查操作手冊(試行)》(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2002);
(十一)《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CH2001-92);
(十二)《縣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技術規范(試行)》(國土資源部2002);
(十三)《日常地籍辦法<農村部分>(試行)》(國家土地管理局1992);
(十四)《土地登記規則》(國土資源部);
(十五)《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國土資源部);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