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國發〔2006〕38號)(以下簡稱《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陜政辦發〔2007〕34號)和市政府《關于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市政發〔2007〕103號)精神,按照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區政府決定開展全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深刻理解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土地調查是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一項重要法定制度,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是全面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改善土地調控、嚴把土地“閘門”的需要;是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需要;是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潛力,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需要,是各級領導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
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200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調查任務,屆時必須以驗收合格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開展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審批等工作,否則將不予辦理。這將直接關系到我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
因此,各有關部門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深刻理解,統一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通知》的要求,廣泛宣傳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按時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任務。
二、 第二次土地調查的目的、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 調查目的
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目的是摸清全區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實現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二) 調查內容
1. 以最新的全區1:10000標準分幅正射影像圖為基礎,逐地塊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和面積,查清全區耕地、園地、林地、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產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類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
2. 逐地塊調查全區城鄉各類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掌握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情況;
3. 調查全區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對每一塊基本農田上圖、登記、造冊;
4. 逐宗調查全區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權屬界址、權屬性質、使用權類型、用地面積、利用狀況、獲得方式等基本情況;
5. 建立集影像、圖形、地類、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城鄉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并與國家、省、市、縣四級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
6. 建立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三) 時間安排
本次土地調查工作計劃在兩年時間內完成。2007年8月20日前完成調查的準備工作,包括編制調查方案、制定技術規程、組織調查隊伍、進行業務培訓和宣傳動員等工作;2007年8月至2008年底,組織開展和完成外業調查;2009年初至6月底前,完成調查成果的內業匯總和數據庫的建立;2009年7月至10月底,完成調查成果的上報驗收工作,并以2009年10月31日為調查標準時點,統一進行變更調查數據更新,向市國土資源局移交成果。
三、 本次調查的工作任務
1、通過土地權屬界址、地類界勘測,確定土地權屬,調查統計閻良區轄區內各地類面積;
2、負責轄區內逐宗查清城鄉建設用地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使用權類型等基本情況;
3、承擔轄區內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登記發證工作;
4、建立互聯共享的城鄉地籍管理數據庫;
5、組織、協助技術單位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
6、承擔全區成果自檢任務;
7、分析轄區內土地資源和資產的利用狀況,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方向,為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國務院《通知》的要求,區政府成立了閻良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閻良分局,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
(二)落實經費
按照國務院《通知》中“各級財政部門在調查經費上要給予保證”的要求,財政部門要多方籌措,統籌安排,逐年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土地調查經費按時足額到位,保障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抓緊制定方案
根據本地區的土地利用特點,明確任務分工,編制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制定土地調查的實施細則。
(四) 確保成果質量
切實保證調查成果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數據。對虛報、瞞報土地調查數據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