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現將《閻良區液化氣供應站點整頓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閻良區液化氣供應站點整頓實施方案
為規范液化氣經營市場,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我區燃氣事業健康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市市政委《關于開展西安市液化氣供應站點整頓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決定自2007年9月10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液化氣供應站點整頓工作,現將整頓工作具體事項安排如下:
一、整頓的工作目標
根據《西安市燃氣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要求,按照統一規劃,總量控制,協調發展,公平競爭,市場運作,方便用戶的方針,規范現有液化氣儲灌站和供應點的規模、布局、數量和服務標準,實行儲灌站與供應點一體化經營的管理辦法,取締無證經營的儲灌站、供應點和非法營運車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安全、穩定、規范、有序的液化氣供應市場。
二、完善組織機構,確保整頓工作順利開展
為了有效組織、調動各方力量,保證整頓效果,區政府決定成立閻良區液化氣市場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宗峰 副區長
副組長:孫曉雷 區建設局局長
成 員:朱建峰 區安監局局長
劉照河 區交通局局長
楊玉山 質監閻良分局局長
周玉煥 工商閻良分局局長
田鴻禮 公安閻良分局局長
孟小宏 振興街道辦主任
劉德生 鳳凰路街道辦主任
冉永寧 新華路街道辦主任
王成地 北屯街道辦主任
呂海寧 新興街道辦主任
楊興運 關山鎮鎮長
樊積倉 武屯鎮鎮長
井倉錄 區建設局副調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整頓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井倉錄同志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部署指導全區實施整頓工作,規劃供應點的布局與數量,檢查監督液化氣運輸車輛的持證運營情況,對于達到整頓工作標準要求的供應點按程序核發經營許可證。
三、整頓標準和要求
(一)推行儲灌站和經銷點一體化經營模式,各液化氣儲罐站必須建立自有的供應點銷售液化氣,并負責對自有供應點的管理。液化氣儲灌站未經區建設局批準不得轉讓、租賃或承包供應點。
(二)供應點經營權按照有償使用的原則,由區建設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方便用戶的原則拍賣、招標或議標確定經營權,經營權使用年限不超過三年。
(三)各儲灌站自備運輸機動車輛,在辦理危險品運輸許可證后方可投入運營,不再新增社會車輛從事液化氣鋼瓶營運。
(四)各儲灌站要保證供氣安全和燃氣質量,不得給過期鋼瓶充氣,鋼瓶瓶體上要標注儲灌站標識。儲灌站、供應點、營運車輛的工作人員都要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質監分局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強液化氣待業壓力容器、儀器儀表及鋼瓶的檢測、監管工作,堅決杜絕不合格鋼瓶的使用。
(六)區交通局要嚴格檢驗審批危運車輛,加大檢查力度,嚴格查處非法運營液化氣車輛。
(七)供應點設置暫行標準
1.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不得兼營其他商業項目;
2.要有安全管理制度,要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要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3.經銷點內不得有明火,不得住人,夜間不得存放重瓶;
4.與六層以上建筑物距離大于10米;
5.各供應點間距不小于500米。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9月10日—9月30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全區現有供應點調查摸底工作,根據供應站點的分配數量,制定全區供應點的設置規劃,報西安市液化氣供應點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第二階段:申報審批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經批準的液化氣儲灌站和供應點整頓方案及設置規劃,制定詳細工作步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供應點。供應點經區建設局初審同意后,報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核發“西安市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并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第三階段:清理取締階段(12月1日—2008年1月20日)
區液化氣市場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聯合開展清理取締工作,堅決查處無證液化氣供應,創造良好的液化氣經營環境。
五、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長效管理
液化氣供應站點整頓工作事關市民切身安全與社會穩定,關系到我區構建和諧社會和創建衛生城市的大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發揮職能,加強協作,按照整頓的標準、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