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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政發〔2019〕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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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西安市閻良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西安市閻良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行政效能革命”,創新行政審批制度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關于進一步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6〕20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陜辦字〔2018〕9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堅持簡政放權與體制創新同步推進,按照“精簡、統一、高效、便民”原則,通過推進審批與監管分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創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審批質量和效率,著力構造簡約高效便民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機制,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優化投資創業環境、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改革,創新管理。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創新行政管理組織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部門之間相互聯動、協同配合的監管體系,努力構建現代化政府治理體系。
(二)審管分離,權責一致。將審批與監管分離,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須對等”要求,合理劃分行政審批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行政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及后果負責,各職能部門對審批后的監管負責。
(三)精簡高效,陽光便民。按照“陽光、便民、高效”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限時辦結、規范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打造“一站式”服務平臺,著力強化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基本實現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則、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標。
(四)整體設計,穩步推進。科學謀劃改革工作總體框架、主要目標、路徑選擇,注重前瞻性、整體性、銜接性,制定嚴密的實施步驟,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明確推進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穩妥有序地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組建行政審批服務機構
推行審批與監管分離的集中審批模式,在區政府機構限額內,設立西安市閻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劃轉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主要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按照“能進必進、進是原則、不進是例外”的要求,將16個區級部門及區新聞出版局、區民族宗教局承擔的249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行政許可137項、審核轉報40項、備案類72項)依法交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原審批部門不再行使審批權,把主要精力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共同構建“寬進嚴出”的市場監管格局。根據職能劃轉情況,開展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和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調整和人員編制劃轉。對集中到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審批事項,由區政府依據法律法規及工作需要進行動態調整并對外公布。
將區政務服務中心調整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規格相當于副處級,主要負責行政審批的公共服務、設施管理、檔案管理、網絡信息及相關事務性工作。組建區行政審批技術保障中心,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下屬事業單位,規格相當于正科級,主要負責與審批職能行使相關的現場勘查、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公告、集中審圖、聯合評估、中介管理等技術審查職能。
(二)建立綜合服務體系
對依法劃轉的行政審批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依據原審批部門提供的標準實施審批。沒有劃轉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仍由原審批部門實施審批,但必須進駐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辦事大廳(政務中心)設置受理窗口。各垂管部門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實行部門內部行政審批職能歸并整合,整建制進駐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辦事大廳(政務中心),實行集中審批服務。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行政審批運行機制。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原則,制定行政審批運行流程圖和具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工作規范化,以規范化實現政務服務優質化。不斷加強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大力推進“服務公開”管理,涉及審批的服務事項要編制辦事指南,逐項明確事項基本信息、材料要求、辦事流程、結果樣本等要素。統籌用好各類政務公開平臺,推進政務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2.建立審批服務協調機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領導聯席會議制度,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統籌謀劃轄區內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規劃,協調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部門之間的關系,研究解決涉及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政策解讀、信息聯通共享等問題。
3.建立審管分離工作機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編制審批程序清單、審批責任清單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科學確定行政審批機構與承擔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定位。各職能部門提供審批標準,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標準化審批,并對審批行為及后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原審批部門不再行使審批權,把主要精力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共同構建“寬進嚴管”的市場監管格局。
4.建立審批現場踏勘制度。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制定現場踏勘工作規范,對審批過程中需要現場踏勘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實施聯合踏勘和專業踏勘,切實解決現場踏勘“散、亂、多”等問題。
5.建立“清單”動態管理制度。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須對等”的原則,建立行政許可“責任清單”,明確審批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積極推行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動態管理機制,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為。探索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行為,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探索建立統一的行政審批網上受理平臺,實現網上受理、審批、公示、查詢、投訴等功能。
6.建立審批信息共享機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與市、區級相關職能部門的接件信息、審批信息和監管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建立行政審批檔案室和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過審批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推送審批信息,與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實現審管分離后的檔案資料和信息共享,建立審管銜接共享聯動機制。完善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事項信息共享機制,以服務企業群眾為切入點,整合不同部門信息資源,切實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
7.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嚴密、執行高效的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實現審批流程的紀檢監察全覆蓋,將從事審批工作的業務科室列為廉政風險防控第一責任崗,開展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具體的審批行為進行內部管控、跟蹤、問責。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監督作用,對審批全過程進行監督,以此推動權力要素、運行程序等信息公開透明,確保行政審批高效、規范、廉潔運行。
8.建立行政復議應訴機制。由區政府司法部門牽頭,構建體系健全、程序規范、制度完善、運轉有效的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機制,切實履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職能,暢通行政管理相對人救濟渠道,依法保障相對人合法權益。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因行政審批行為引發的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按照《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和陜辦字〔2018〕97號文件精神承擔相應職責。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19年7月底前)。根據我區實際,開展體制改革、機構組建、人員劃轉等前期調研論證工作。梳理編制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清單,明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職能職責,研究制定我區相對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并按程序報送方案。
(二)組建機構階段(2019年8月底前)。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依照“編隨事轉、人隨編走”的原則,確定機構及人員編制劃轉調配方案,落實人員劃轉和業務接續工作,建立完善審批網絡,制定權責清單,建立工作機制。(3月初已完成行政審批服務局的組建和掛牌工作)
(三)正式運行階段(2019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政務服務工作體系和協調運行機制,并根據試運行情況,調整完善業務辦理窗口、平臺建設和網絡系統,不斷健全審批、管理、監督運行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監督制約機制,理順“審管”關系。按照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三定”規定,厘清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之間權責邊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把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作為深化我區機構改革、推動“行政效能革命”的重要內容。由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按照時間進度、預定目標和責任落實精心推進改革,確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務。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部門開展改革各項實施工作,及時做好職權移交、政策宣傳、事中事后監管等工作,推動改革有序開展。
(三)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成效評價機制,逐步建立科學量化績效測評指標體系;加強對行政審批服務局運行過程的效能監察、電子監察和專項督查,促進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
(四)完善基礎設施。加快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科學規劃功能布局,充分滿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各項需求,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集中、便利、高效的辦事環境,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附件:1.閻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匯總清單
2.閻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清單(行政許可137項)
3.閻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審核轉報40項)
4.閻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備案類7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