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西安市閻良區政務公開政策解讀制度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本區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便于公眾進一步理解和掌握政策內容,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與實效,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解讀范圍)
(一)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二)區政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部門制定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較強的政策文件等。
(四)其他需要進行解讀的政策文件。
第三條(解讀原則)
(一)堅持“誰起草、誰解讀、誰負責”原則。
(二)堅持政策“發布、解讀、回應”三聯動原則。
(三)堅持“政策文件、解讀文本、解讀機構、解讀人及聯系方式”同步五公開原則。
第四條(工作流程) 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應當同步研究、同步審簽、同步發布。具體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一)部門在起草政策文件時,應當同步謀劃、組織編撰解讀材料。其中,解讀材料包括解讀文本、解讀形式、解讀渠道、解讀時間等。
(二)部門制訂的政策文件,應將解讀材料一并報部門主要領導審簽,文件發布時,起草部門負責將配套的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相應公開專欄公開,鼓勵采用多種渠道發布解讀信息。
(三)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政策文件,或者需報請區政府同意后由部門自行印發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門在報審政策文件相關材料時,應當將經本部門主要領導審定的解讀材料作為附件,隨同文件一并報送區政府辦公室。
(四)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發布時,起草部門負責將成套的解讀材料一并報送區政府辦公室,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或指定單位將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同步發布、關聯發布,方便公眾查詢。
(五)政策及解讀文本應當自形成之日或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門可以通過新聞發布會進行解讀。其中,涉及全區性重大民生問題、社會高度關注的政策措施應當以區政府新聞發布會形式,及時進行全面解讀發布,并同步報送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第五條(解讀內容) 解讀文本應當全面、準確、詳盡,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策出臺背景,包括依據、目的、政策變動說明等。
(二)政策制定過程,包括征求公眾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等情況說明。
(三)政策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主要措施、執行口徑、重點條文詳解、注意事項等。
(四)抽象概念、新名詞、專業術語等解釋。
(五)指定的解讀機構、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六)其他應當補充說明的內容。
第六條(解讀形式) 解讀形式可通過撰稿解讀、在線訪談、政策問答、媒體專訪、答記者問、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進行。除文字內容外,更多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展現,使解讀信息更可視、可讀、可感。
第七條(解讀渠道) 堅持把區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政策文件和解讀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設立政策解讀專欄。充分利用視頻音頻解讀,讓群眾聽得懂、記得住、用得上。統籌運用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新聞發布會等發布政策文件解讀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新聞網站、新興媒體的作用,擴大解讀信息的受眾面。
第八條(解讀回應) 解讀單位應會同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及時研判政策發布后引發的輿情、媒體關注、突發事件等情況,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防止政策被誤解誤讀。同時,解讀單位要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期間出現的新情況、群眾反映的新問題,并針對性地開展跟蹤研究,必要時對政策進行研究修訂。
第九條(保障措施)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區政策解讀的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并將政策解讀工作納入政務公開目標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核監督。
區司法局、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健全政策備案與解讀比對監督檢查機制,并定期開展檢查通報。
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負責政策解讀宣傳和輿論引導的指導、培訓等工作。
第十條(發布實施) 本辦法由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