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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024-000345 | 發布日期 | 2024-01-15 09:52 | 來 源 | 閻良區政府 |
| 內容概述 | 現將涉及我區1家食品小作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一、西安市閻良區春雨食品加工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鍋盔(一)抽檢基本情況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生產日期:2023年10月23日(二)處罰情況該單位生產的鍋盔,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1月16日 | ||||
現將涉及我區1家食品小作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閻良區春雨食品加工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鍋盔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生產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處罰情況
該單位生產的鍋盔,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鑒于該單位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鍋盔違法所得較少,且積極配合案件調查,提供相關資料和票據,根據《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單位做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662元;2、罰款5000元。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主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 閻良區數據和行政審批服務局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