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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610114013443185P/2021-005997 | 發布日期 | 2023-02-22 11:44 | 來 源 | 閻良區行政審批局 |
| 內容概述 | 各食品經營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證照分離”改革精神及《西安市閻良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貫徹落實方案》(閻政發〔2021〕16號)精神,我區對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活動由許可改為備案,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僅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記載“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改為辦理“食品經營備案”。 | ||||
各食品經營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證照分離”改革精神及《西安市閻良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貫徹落實方案》(閻政發〔2021〕16號)精神,我區對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活動由許可改為備案,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僅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記載“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改為辦理“食品經營備案”。行政審批部門不再受理僅預包裝食品經營者的食品經營許可新辦、變更、補辦、延續申請。
二、銷售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它食品或者從事食品制售活動的企業,仍應按照“先照后證”的有關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三、本通告實施前,僅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已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許可證繼續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到期繼續經營的,辦理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到期、辦理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先注銷已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再辦理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四、已辦理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企業,擬經營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應當先變更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再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核減“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或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自動失效。
六、準予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行政審批部門制發備案表(卡)。
七、本通告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信息采集備案表.doc
西安市閻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1年10月15日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主辦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 閻良區數據和行政審批服務局技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