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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人民東路16號 |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夏天)3:00-6:00 | 029-86207819 | 029-86207819 |
部門職責:
西安市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定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等相關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工作。制定支持服務新經濟、新領域、新業態行業主體的發展措施并組織實施。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基礎信息和新興產業相關信息,依法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依法查處轄區內市場主體的有關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及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區消費者保護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五)負責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配合上級部門對壟斷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提供壟斷案件線索。
(六)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和知識產權管理。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的政策措施,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負責行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擬訂并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并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八)負責宏觀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落實推進質量發展的措施方法。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相關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落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配合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產品質量分類監管。按規定權限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相關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組織制定有關食品安全的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保健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落實區縣政府負總責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保健品、特殊食品安全管理。負責組織、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食鹽市場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負責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相關制度。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落實國家及地方計量法律法規,依法監管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器具和計量技術機構。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貫徹國家標準,負責地方標準相關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范標準化活動。協調參與制定國際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工作。歸口管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和標識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貫徹執行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促進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配合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
(十七)負責本機關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