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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衛生健康局設下列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查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重大項目建設落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戰略;負責研究提出與計劃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參與制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工作任務;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人才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稱晉升工作;負責本機關、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電話:029-86205374 負責人:張群
(二)醫政中醫科。主要職責: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 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鄉村醫生管理,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中、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生產鼓勵政策建議。負責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對全區醫療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執行標準、醫療安全質量標準、采供血、服務規范的實施進行監督。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醫療機構)部分設置審批及執業許可;負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核準;負責醫療衛生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的醫療、教育、科研工作;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全區傳統醫學事業的普及和創新。
辦公電話:029-86200689 負責人:鄧立
(三)公共衛生科(愛衛科)。主要職責: 統籌協調管理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全區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方案及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報送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區衛生應急預案及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依法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防治監督,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全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負責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
辦公電話:029-86875240 負責人:劉 琦
(四)家庭發展科。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政策制度,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政策措施,負責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范的組織實施與監督,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實施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負責婦幼保健的監督管理。負責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擬訂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負責指導區計劃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辦公電話:029-86867472 負責人:韓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