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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學生更直觀地了解貸款政策和需要準備的資料,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就學,現將我區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申請條件及標準:
一、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
3.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原則上均在閻良區;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5.本人及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6.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國家助學貸款。
二、貸款額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三、貸款期限
最長貸款期限為剩余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學生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四、共同借款人條件
1.與借款學生的關系: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監護人,或是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齡: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時,應為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其他。
(1)未結清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時未滿16周歲,共同借款人應為其監護人。此種情況下,辦理貸款時需要提供相關監護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借款學生與其監護人戶籍不在同一縣(市、區),原則上應在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
申貸流程
一、首貸學生申請流程
1.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網址為:http://www.csls.cdb.com.cn ,完成注冊并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并簽字。
2.系統提示通過預申請的學生,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并簽字。
3.未進行預申請,但確因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可按照實際情況在資助中心現場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4.請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閻良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手續。
①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復印件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③《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還需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
5.資助中心現場辦理后出具《受理證明》,學生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后,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錄入電子回執。
注意事項
(1)首貸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務必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所需資料同時到場簽訂《借款合同》,嚴禁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借款合同》。如發現冒名頂替,直接取消貸款資格,并通報所在高校。
(2)首貸學生簽訂助學貸款合同時,系統將自動為每一名借款學生生成一個交通銀行指定賬戶。貸款資金先按照高校回執錄入金額劃到高校,如有剩余資金則留存在學生助學貸款指定賬戶中,學生可以綁定名下的Ⅰ類銀行卡,將貸款金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部分提取到該銀行卡。
二、續貸
在校生續貸均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http://www.csls.cdb.com.cn進行遠程申請。
若借款學生畢業后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專升本或本升研)的,應持錄取通知書原件(必須被全日制高校錄取)和本人身份證到資助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就學信息變更、還款計劃變更后,才能繼續再貸款。
辦理時間地點:
辦理日期:2025年7月21日—9月12日
辦理地點:閻良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竹苑小區西飛一小北側)、西安市閻良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7月、8月: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9月: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聯系人:衛荷 張歡
電 話:029-86866031
來源:閻良區學生管理資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