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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一)學前一年免保教費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西安市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市財發〔2016〕165號)
1.資助對象:學前一年在園幼兒。
2.資助標準:公辦園按其收費標準全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分級分類減免(省級示范幼兒園130元/生.月;一級幼兒園90/生.月;二級幼兒園70/生.月;三級幼兒園50/生.月;未入級幼兒園35元/生.月)
(二)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生活費補助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西安市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市財發〔2016〕165號)
1.資助對象:學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主要包括: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及社會散居孤兒,父母雙殘或單殘、家庭主要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絕育戶困難家庭的幼兒;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優先資助。
2.資助標準: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計算)。
3.發放形式:幼兒園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生活費補助具體實施辦法,按補助標準抵扣伙食費,直補到人,并經幼兒家長簽字確認,一律不得發放現金,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補助資金。
二、義務教育資助政策
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免費教科書(國家免費教科書、地方政府免費教科書)、免學雜費(分小學、初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西安市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市財發〔2016〕165號)
(一)免費教科書
1.國家免費教科書:按照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教學用書目錄》,中央財政對全國城市和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的教科書。
2.地方政府免費教科書:地方政府組織編寫、選用的地方課程教材一律免費提供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使用,地方政府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二)免學雜費
1.小學免學雜費:每生每年800元。
2.初中免學雜費:每生每年1000元。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依據文件:《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市教辦發〔2020〕17號)
第一: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
1.資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優先資助)。
2.資助標準: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每天4元,每年按250天計算),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計算)。
3.發放形式:各區縣按標準將補助資金直接發放至學生本人或監護人銀行卡,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實行統一發放。確因特殊情況無法通過銀行卡方式發放的,經同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批準后可轉入學生校園卡或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二: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
1.資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家庭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學生(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納入資助范圍)。
2.資助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為每生每年小學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按照國家基礎標準50%的比例核定。
3.發放形式:各區縣按標準將補助資金直接發放至學生本人或監護人銀行卡,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實行統一發放。確因特殊情況無法通過銀行卡方式發放的,經同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批準后可轉入學生校園卡或以現金形式發放。
三、普通高中資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關于轉發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教育廳印發<普通高中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市財發〔2014〕70號)、《西安市財政局 西安市教育局關于下達2015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第二批)預算的通知》(市財函〔2015〕1570號)
1.資助對象: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特困生:(1)經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2)凡享受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3)五保戶家庭子女、孤兒及烈士子女;(4)父母雙亡或一方已故,學生父母雙殘疾且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殘疾學生;(5)學生父母長期身患重大疾病、精神病且喪失勞動能力的學生。
貧困生:(1)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學生;(2)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長期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3)本學年度家庭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4)殘疾人家庭子女;(5)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資助標準: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貧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
3.發放形式:學校為每位受助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統一通過資助卡發放國家助學金,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
(二)普通高中免學費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西安市普通高中免學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市財發〔2016〕181號)
1.實施對象:在市內普通高中就讀,納入教育事業統計范圍、具有全國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生(涵蓋中央免學費對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不分城市農村)、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2.資助標準:按照2015年秋季學期以前物價部門核定的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確定。(省級標準化高中1600元/年.生;城市普通高中700元/年.生;農村普通高中400元/年.生)。其中,對在公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免收學費;對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按照同類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減免收費,民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高出財政補助部分,學校可繼續向學生家庭收取。
3.發放形式:在開學時直接予以減免。
四、中等職業學校資助政策
(一)國家獎學金
依據文件: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規定,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設立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
1.獎勵對象:
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
2.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二)中職國家助學金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市財發〔2014〕112號)。
1.資助對象: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一、二年級在校生(扣除涉農專業學生和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的20%確定。
涉農專業為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中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以及人社部頒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中的農林類所有25個專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原則上應包括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低保邊緣、低保臨界)家庭成員、孤殘學生以及殘疾人家庭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的學生、少數民族貧困學生、烈士子女、單親貧困家庭學生、特困職工家庭子女、因災因病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為切實減輕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有關精神,將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含我省周至縣等43個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
2.資助標準:平均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按照貧困程度分為兩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生每學期2500元,一般困難的學生每生每學期1500元。
3.發放形式:通過中職學生資助卡發放給受助學生。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
(三)中職國家免學費
依據文件: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市財發〔2014〕111號)
1.資助對象: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含中職學校綜合高中班、短訓班、普通中學職業班學生以及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藝術類戲曲表演專業除外)學生。
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原則上應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孤殘學生、低收入(低保邊緣、低保臨界)家庭成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烈士子女、殘疾人家庭子女、殘疾學生、特困職工家庭子女、因災因病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
涉農專業為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重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以及人社部頒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中的農林類所有25個專業。
2.資助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確定,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學費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于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收費標準免學費。
3.發放形式:在開學時直接予以減免(免學費資金最終撥付給學校,不發放到學生手中)。
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依據文件:《財政部 教育部 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
1.資助對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2.資助標準: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上限為16000元。
3.發放形式:助學貸款的發放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