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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2008年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規范梳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2008年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目錄》的編制工作情況。按照《條例》要求,參照省、市及其他市縣做法,我區于2008年4月15日以前,完成了《閻良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目錄》編制工作,并及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發布。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明確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明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各個環節的流程、時限等具體要求。三是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對公開和不公開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規定,確定審查程序、責任、追究辦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和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季報和年報作出具體的要求。同時,已組織有關部門起草制定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及新聞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和社會評議、責任追究、培訓等辦法,待省里出臺后即參照執行。此外,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參考區政府辦新的公文處理單格式,使用了區政府新的公文處理單,為今后發文把好第一關。
(三)《條例》的宣傳學習情況。一是狠抓動員,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別召開了專題會議和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在會后召開實施《條例》動員會議,就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準備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準備工作。二是狠抓宣傳。多次組織人員及宣傳車,上街頭、下鄉鎮分發宣傳材料,充分利用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宣傳《條例》實施的目的、意義,為《條例》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三是狠抓學習培訓。在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省市組織的《條例》學習培訓的基礎上,舉辦了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大會,各鄉鎮、區直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業務人員參加了《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了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信息的數量。我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區政府各部門在2008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共計2500條。
(二)信息的主要類別。區政府信息公開總共分為8個類別。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主要類別情況分別為:概況信息類公開信息541條,占總體比例的23.2%;規范性文件411條,占總體比例的17.6%;計劃總結類信息301條,占總體比例的12.9%;人事信息49條,占總體比例的2.1%;財政信息66條,占總體比例的2.8%;政府事項的信息180條,占總體比例的7.7%;工作動態類信息734條,占總體比例的31.4%;其他應主動公開類信息60條,占總體比例的2.5%。
(三)對2008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職責和法定程序,以及由近及遠、先易后難的原則,我區組織人員對2008年以來政府信息進行了全面梳理,科學界定。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要求,完成了信息分類歸檔工作,累計梳理出主動公開信息3300條,其中上網進行發布2800條。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區采用政府網站、公共查閱場所、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欄等多種信息公開的形式。
1、門戶網站。在《條例》實施后,區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對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了全面改版擴容,按照要求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標識和鏈接,并建立了 “公民辦公指南”、“企業辦公指南”、等欄目。此外,在網站首頁設置了政務公開、辦事服務、公眾交流、政務要聞、圖片新聞、政府公示、便民信息等欄目,累計發布各類信息近2800條。市民通過點擊子欄目,可以查閱區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其他公開渠道。開設政務公開欄,對鄉鎮和部門單位工作進行集中公開。
3、2008年,我區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發生。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雖然我區的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與省、市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重視程度不夠。極個別部門的主要領導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在政務公開工作上表現為不主動,不積極,避重就輕,簡單應付,流于形式;二是只重形式不重實效。個別部門和單位對政務公開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內容,致使公開的效果不好,干部不滿意,群眾不認可。三是公開的重點不突出。有的單位沒有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制定出相應的工作細則,只是照搬照抄上級文件的條條框框,甚至沒有公開具體內容。有的對重點部位、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敏感問題和關鍵部位沒有及時公開;有的部門公開的重點不突出。四是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個別部門沒有建立健全監督組織,沒有建立起與政務公開相適應的內部監督制度,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機制尚未真正形成。五是工作進展還不平衡。部門之間、鄉鎮之間、村組之間公開的內容和方式還有差距,個別單位公開的內容未按編制的目錄和條例的規定規范公開。六是公開欄建設較差,內容更新不及時。鄉鎮固定公開欄多數是黑板且沒有建在顯眼位置,用粉筆書寫,每逢刮風下雨內容就模糊不清,沒有適時更新,難以起到便民、公開、監督的作用。七是檔案資料不規范。有些單位沒有建立專門的政務公開檔案,建立了的也存在資料零亂、不齊全等現象。
(二)改進措施。今后,我區將按照省、市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有效開展。一是參照兄弟區縣的做法,結合實際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有計劃、有步驟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確保公眾的申請、咨詢有人受理、按時答復。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試點工作,扎實推進1個試點鄉鎮和1個政府部門的試點工作,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進部門和鄉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四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細化考核指標,加強考核評議。五是繼續加強載體建設,進一步充實和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繼續完善檔案館、圖書館查閱場所設施設備,拓展服務功能,使查閱內容更加豐富,查閱方式更加便捷。六是繼續加強學習培訓工作,召集鄉(鎮)、部門人員,通過集中授課、開辦講座、以會代訓等多種方式,持續、深入地做好《條例》學習培訓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