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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概況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區委區政府為進一步優化閻良政務服務環境,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而設立的集信息與咨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察等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機構。
中心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對外辦公,建筑面積960平方米,共進駐職能部門26家,設立服務窗口42個,辦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142項,收費項目11項。
(一)中心主要職責
中心代表區政府行使有關職能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的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和服務職能。具體職責:
1.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項目等需報經審批、核發的各項批文、證、照;
2.辦理各類投資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及其他便民服務事項;
3.受理各類投資和稅收政策、有關證照申領的咨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
4.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各種費用實行集中統一收取;
5.負責對進駐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及證、照發放和效能的綜合管理、考核、監察;
6.負責對在中心受理的重要、重大聯辦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7.負責對服務窗口和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
8.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中心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6年,中心將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大局,以“四個標準化”(項目運行標準化、服務行為標準化、服務環境標準化、制度管理標準化)建設為重點,主動思考、精心部署,全力推動我區政務服務工作跨越發展。
一是全力推進四個標準化建設。項目運行標準化。重新審核編印《辦事指南》及“項目告知單”,并實行流程標準化再造,優化辦事流程,科學設置辦理環節,確定環節責任人和時限節點,便于監督。服務行為標準化。嚴格執行《窗口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要求著裝規范,佩帶胸牌,語言文明,接待群眾熱情周到,答疑細致準確;嚴格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規范。服務環境標準化。按照整齊劃一、準確統一的原則,打造標準化的服務環境,樹立高效、精干的服務形象。制度管理標準化。健全規章制度,強化制度落實,用制度管人管事,確保中心高效規范運行。
二是全面延伸“橫向并聯、縱向聯動”審批新機制。進一步強化并聯審批的擴面提標,將健康證辦理及環評審批納入并聯審批范圍。同時,在“橫向并聯”的基礎上,實行審批“縱向聯動”,將與并聯審批業務相關聯的前、后置審批事項的辦理(如:食品流通許可、餐飲許可、道路運輸許可、動物防疫、文化類經營許可等)與并聯審批無縫對接,全程代辦,方便群眾辦事。
三是鞏固和完善群眾辦事干部代辦制度。采取“一對一、下基層”的形式,加強對各中心站點的檢查、指導力度,深入調研各中心站點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進一步調整、規范各中心站點的審批服務事項和代辦事項,優化項目辦理和代辦流程;指導各中心站點健全并完善穩定有效的管理運行機制,持續做好對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
四是啟動“智慧閻良”建設工作。與區電信局進行積極對接,確保“智慧閻良”項目的順利驗收和系統平臺的正常交付使用;制定并實施“智慧閻良”工作方案及各項管理制度,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積極與相關成員單位進行業務對接,使“智慧閻良”一期城市管理系統平臺順利運行,對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和改進;積極探索其他職能部門有關城市管理業務整合納入“智慧閻良”的思路及方案,力求全面整合,高效共享政府各部門管理資源,充分發揮數字化管理平臺的綜合效益。
二、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收支預算總表(見附表)
三、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見附表)
四、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按經濟分類科目分)(見附表)
五、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見附表)
六、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七、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部門預算收支編制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有關規定,按照《中共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黨組關于調整2013年區本級部門預算定額標準的報告》(閻政黨字〔2012〕17號)、《西安市閻良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閻良區2016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實施意見的通知》(閻財發〔2015〕77號)、《閻良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閻政發〔2009〕73號)和《閻良區區級財政項目庫管理暫行辦法》(閻政辦發〔2012〕56號)的規定,堅持收支平衡、精細科學、應收盡收的原則。
2.支出項目填報口徑:
(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工資福利支出:指開支的在職職工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指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主要包括:單位發放的離退休經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不包括項目支出中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2)項目支出:指根據職能職責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閻良區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5320元,較2015年8201元減少2881元,降幅35.0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無預算支出,與2015年相同;2016年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5320元,較2015年實際支出增長2944元;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無預算支出。
附件: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