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一、主要職責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的領導下,按照管轄范圍依法開展各項檢察工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區人民代表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接受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并對其負責。主要職責如下:
(一)依法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二)根據高檢院的檢察工作方針和省、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結合閻良區實際,制定有關檢察工作的實施辦法,部署檢察工作并組織實施。
(三)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認為需要區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四)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以法履行刑事立案監督、偵查監督。
(五)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提起公訴。依法履行審判監督和對形式裁決、裁定的監督職能。
(六)依法開展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七)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對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抗訴。
(九)辦理刑事賠償事項。
(十)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一)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并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住屋預防犯罪的法律宣傳;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對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進行研究,并向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
(十三)負責監察機關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
(十四)組織檢察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五)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的財務裝備工作;開展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十六)負責其它應當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二)2016年檢察工作重點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我院將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和市檢察院的決策部署,以服務中國航空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為中心,更加主動地適應新形勢,謀求新作為,實現新發展,努力為“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堅持把服務大局、保障民生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牢牢把握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區委“一體兩翼、三點支撐、四區布局”總體思路,及時出臺服務措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服務改革發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強社會治理。
二是堅持把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作為檢察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自覺融入全面依法治區總體布局,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加大監督力度,真正做到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
三是堅持把維護穩定、促進和諧作為檢察工作的主要任務。堅持以法治為引領,依法打擊發生在教育、就業、衛生、社會保障、食品安全、環境等民生、民利領域犯罪案件;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全力維護大局穩定。
四是堅持把查辦預防職務犯罪作為檢察工作的重要職責。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堅決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深化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從源頭上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發生。
五是堅持把強化自身建設、提高隊伍素質作為檢察工作的根本保證。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完善檢察人員司法責任制和隊伍管理機制;創新教育培訓體系,強化思想政治建設,全面提升素質能力,持續狠抓黨風廉政和紀律作風建設,深化“兩個責任”落實,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
(三)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檢察院單位基本情況
截止2015年末,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檢察院在冊干警35人,年末資產總額為587.64萬元。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三公經費”預算29.71萬元。較2015年減少2.84萬元。降幅8.7%。其中因公出國(境)無變化。2016年度公務接待預算費用1.65萬元。較上年減少0.11萬元,降幅6.28%。2016年度公務車輛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28.06萬元,較上年減少2.73萬元,降幅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