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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組織落實國家、省、市紅十字會人道領域工作的方針政策,推動全區各行業紅十字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2、開展備災、救災、救助、救護工作,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協助政府為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人道援助;
3、宣傳和普及應急救護知識,組織開展群眾性應急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參與防治艾滋病、結核病等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
4、協助有關組織開展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和遺體(器官、組織)捐獻的宣傳工作。
5、組織志愿工作者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開展對公民特別是青少年的人道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文明教育活動。
6、開展國際、國內紅十字會的友好交流與合作工作;協助政府開展對臺工作,促進兩岸紅十字會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宣傳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協議書、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基本原則,并依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7、興辦符合紅十字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8、依法開展社會募捐活動,在公共場所設置紅十字會募捐箱,并進行管理。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詳見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總表
表三:支出決算總表
表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按支出功能分類)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按支出經濟分類)
表六: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七:政府采購情況表
表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三、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21.525萬元。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525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支出總計21.525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525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25萬元。
(2)項目支出7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包括應急救護(培訓)項目4萬元、紅十字項目3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21.5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5萬元,項目支出7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進行詳細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25萬元。其中:行政運行1.425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7萬元,主要用于應急救護(培訓)項目支出和紅十字事業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828萬元,其中,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62萬元,差旅費0.208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情況
2015年度我會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201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62萬元,為租車費、運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2015年度我會無公務接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