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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概況
中心代表區政府行使有關職能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的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和服務職能。具體職責:
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項目等需報經審批、核發的各項批文、證、照;辦理各類投資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及其他便民服務事項;受理各類投資和稅收政策、有關證照申領的咨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各種費用實行集中統一收取;負責對進駐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及證、照發放和效能的綜合管理、考核、監察;負責對在中心受理的重要、重大聯辦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服務窗口和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詳見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總表
表三:支出決算總表
表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按支出功能分類)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按支出經濟分類)
表六: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七:政府采購情況表
表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三、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123萬元,全部為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
2.支出總計123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67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9.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4萬元。
(2)項目支出56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支出1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7萬元,項目支出56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3萬元,其中,行政運行67萬元,是反映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56萬元,主要用于支出辦公費、維修維護費等。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8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58萬元,公務接待0.24萬元。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情況
201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0.58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76.5%。
2.公務接待費支出情況
公務接待費用支出0.24萬元,較去年同比下降65%,累計接待8批次、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