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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閻良區法院部門概況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一)主要職責
1、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審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審案件。
2、審判上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指定管轄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審案件。
3、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按第一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
4、審查處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刑事、行政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
5、依法執行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其他法院移送和上級法院指定執行的案件和法律規定應由區人民法院執行的其它法律文書。
6、結合審判工作開展法治宣傳。
7、承辦其他應由閻良區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二)2017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1、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堅持依法辦案與能動司法、促進發展與保障民生相結合,增強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妥善化解城市化建設及新農村建設進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金融、保險等糾紛,審理消費服務領域產生的各類糾紛,加強對征地拆遷、民間借貸、吸收民間資本等問題的調研,及時提出司法應對措施。
2、加強執法辦案工作
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嚴懲各類危及社會公眾安全、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犯罪活動。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把調解、和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各個環節,促進案結事了人和。圍繞“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展開執行攻堅,強化失信被執行人打擊曝光力度,及時兌現勝訴人的合法權益。完善執行救助制度,確保特困申請人得到救助;堅持開展領導干部下訪化解信訪案件活動,對于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積極協調解決生活困難;強化處理涉訴信訪問題的責任和能力。
3、銳意改革,提升工作質效
積極穩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有序推進、深化審判權內部運行機制改革,不斷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深化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資源。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制度改革相關工作,不斷提高涉訴信訪工作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4、大力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
規范司法權力運行,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始終堅守公正司法這條生命線,狠抓執法辦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已有的司法公開措施,建立司法公開長效機制;強化監督意識,主動接受各界監督;加強輿情應對、引導工作。堅持推行“貼近”式法律服務;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暢通立案綠色通道,配齊各項硬件設施,依法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用;建立與媒體互動機制。
5、加大司法宣傳工作
緊緊圍繞省市法院關于新形勢下法院宣傳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落實宣傳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審判、執行工作規范運行。做好司法延伸服務,繼續深入開展巡回審判、專題講座等法律“五進”活動,提升群眾誠信意識、規則意識、法律意識。利用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做好司法宣傳,唱響主旋律,傳遞正能量。
6、廉潔司法,打造過硬法官隊伍
按照《準則》、《條例》要求,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杜絕“四風”問題反彈。創新隊伍管理方式,打造深受人民群眾信賴的干警隊伍,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與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深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突出抓好審判、執行以及人、財、物等重點崗位的制度建設和監督。
(三)部門所屬基層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經費管理方式、人員及資產情況
部門名稱為: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行政單位,經費屬于定額撥款。
截止2016年底,我院共有在職干警54人,其中:行政編制51人,事業編制3人。離退休職工21人。年末資產總額為2680.4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84.66萬元,固定資產854.76萬元,在建工程1641萬元。
(四)部門預算收支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中共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黨組關于調整2013年區本級部門預算定額標準的報告》(閻政黨字〔2012〕17號)、《西安市閻良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閻良區2016年度區級財政預算編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閻財發〔2015〕77號)、《閻良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閻政發〔2009〕73號)和《閻良區區級財政項目庫管理暫行辦法》(閻政辦發〔2012〕56號)的規定,堅持收支平衡、精細科學、應收盡收的原則。
支出項目填報口徑:
(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工資福利支出:指開支的在職職工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指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主要包括:單位發放的離退休經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不包括項目支出中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2)項目支出:指根據職能職責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人員經費按編制實有人數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工資和規定的津補貼發放標準測算編制,離退休人員及遺囑補助人員按實際情況測算核定。商品和服務支出按國家、省、市規定的定額標準,以編制實有人數核定保障到位。
項目支出測算是根據國家、省、市規定的定額標準,以編制實有人數核定。其中,財政非稅成本返還支出是根據實際情況和參照往年數據測算核定。
(五)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變動情況說明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435000.00元,較2016年445000元減少10000元,減少2.2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與2016年持平;隨著我院案件數量的快速增長,案件復雜程度的增加,與上級相關部門的案件商討、聯合開庭的案件也隨之遞增,公務接待會有所增加,但本著厲行節約的政策,控制接待數量,故2017年公務接待費預算15000.00元,與上年持平;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4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中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61950.00元,項目支出中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358050元),較上年減少10000元,減少2.33%,雖然我院案件數量增長、案情復雜程度加大等實際客觀因素,但隨著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全面實施,院內車輛管理制度的完善,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比上年有所減少。
(六)部門預算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七)部門預算政府采購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八)部門預算增減變動原因
本單位為定額撥款單位,經費按實有正式編制人數,按人員經費35000元/人/月核算,因期間有新增人員、退休人員等情況,故核算的預算數與上年有增減變動。
二、部門收支預算表
1、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總表(見附表)
2、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表(見附表)
3、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見附表)
4、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見附表)
5、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分 見附表)
6、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見附表)
7、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經濟分類科目分 見附表)
8、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見附表)
9、閻良區法院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的政府采購(資源配置、購買服務)預算表(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