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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3號)精神,著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廣泛動員慢性病患者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加強我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協同構建基金安全防線,區醫療保障局決定從全區慢性病患者中聘請55名同志擔任社會監督員,對醫療保障部門醫保政策執行以及定點醫藥機構、經辦機構、參保人員等進行廣泛深入監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聘任方式和名額
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面向社會從閻良區參保的職工和城鄉居民已享受醫保慢性病待遇的患者中,公開選聘55名社會監督員。
02.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3日
03.報名條件
(一)西安市閻良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通過西安市門診慢性病資格認定,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工作或居住,愿意無償擔任社會監督員并承擔相關工作職責;
(三)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心和正義感,堅持原則、誠信公道,無違法違紀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
(四)熱心支持醫療保障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社會公德心和責任感,熱愛公益事業,有民主監督意識和志愿奉獻精神;
(五)了解我市和國內外醫療保險、衛生管理、社會保障等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醫保知識,具有相當的工作經驗;
(六)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具有醫學、法律、行政管理、信息、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者優先;
(七)滿足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條件。
04.工作職責
(一)宣傳醫保政策。主動向身邊群眾宣傳各項醫療保障政策,特別是國家有關醫療保障方面的新政策新舉措,身體力行影響帶動群眾自覺執行醫保政策,遵守醫保法律法規;
(二)監督反映問題。監督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和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情況,通過有關渠道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
(三)提出意見建議。聽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關于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況的報告,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咨詢意見和工作建議;
(四)參與檢查評價。具備一定專業技能的社會監督員,可按照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工作安排協助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現場監督、專項檢查或相關工作評估;
(五)獲取相關信息。根據監督工作需要,社會監督員可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出需求,了解與監督內容相關的情況。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通過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邀請參加工作分析會議、提供工作簡報等形式,積極提供相關工作支持和建議;
(六)完成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05.聘任程序
(一)申報步驟
1.線上申報:關注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查閱《關于聘請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的公告》,下載并填寫《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同時將本人身份證、慢病資格認定相關證明和工作證以PDF版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624597258@qq.com 。
2.線下申報:攜帶《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慢病資格認定證明和工作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至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局(地址:西安市閻良區延安路19號)基金監管科。
(二)審核公示
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年齡、學歷、履歷等綜合因素,確定擬入選名單,并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三)選拔聘任
公示無異議,經集體討論決定后,由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局發布公告,開展社會監督工作。
06.聘任期限及解聘條件
(一)社會監督員聘期為兩年,期滿后自動解除。
(二)社會監督員有損害社會監督員形象或參保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徇私舞弊、不能勝任社會監督員職責的,區醫療保障局將取消社會監督員資格。
(三)社會監督員因健康、工作、居住地變動等原因,主動提出不再擔任社會監督員的,區醫療保障局將解除聘約。
(四)關于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的聘任、使用和管理等相關事宜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局擁有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薛淑云 029-86203906

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
西安市閻良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