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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和立法決策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法治督導工作,負責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有關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地方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定全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設調研。
(三)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區級各部門、街道和開發區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負責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法治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定全區普法規劃并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區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臺建設;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務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指導監督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
(八)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力量,指導、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穩控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
(十) 負責全區司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應訴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辦區政府法制建設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二)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電話:(029)86207318
地址:閻良區新汽車站向西100米院內三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上班時間為15:00-18:00 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