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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單位)情況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的領導下,按照管轄范圍依法開展各項檢察工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并對其負責。主要職責如下:
(一)依法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二)根據高檢院的檢察方針和省、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結合閻良區實際,制定有關檢察工作的實施辦法,部署檢察工作任務并組織實施。
(三)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認為需要區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四)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監督、偵查監督。
(五)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提起公訴。依法履行審判監督和對刑事判決、裁定的監督職能。
(六)依法開展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七)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對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抗訴。
(九)辦理刑事賠償事項。
(十)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一)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并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對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進行研究,并向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
(十三)負責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
(十四)組織檢察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五)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的財務裝備工作;開展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十六)負責其他應當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2.機構情況,。
本年度無變化。
3.人員情況,。
截止2015年年末,我院共有在職干警37人,其中政法專項編制干警34人,機關工勤人員3名。本年度正常退休2人。
二、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祥見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按支出功能分類)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按支出經濟分類)
表六: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七:政府采購表
表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三、2015年度部門預算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收入總計605.2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
支出總計536.24萬元
(1)基本支出453.3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25.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9.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8.13萬元。
(2)項目支出82.86萬元,主要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以外發生的支出。包括檢察業務行政管理62.85萬元,檢察偵檢監督業務20萬元,其他檢察支出68.97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6.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3.38萬元,項目支出82.86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檢察行政運行支出453.38萬元
(2)檢察一般行政管理實務支出62.85萬元
(3)偵檢監督支出20萬元
(4)其他檢察支出68.97萬元
(三)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32.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79萬元,公務接待費1.76萬元。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情況
2015年度無購置車輛,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30.79萬元較上年同比下降80.94%。
2、公務接待支出情況
2015年度公務接待支出1.76萬元,較上年同比下降50.57%。累計接待10批次、265人。